北京市大兴区新凤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PPP 项目-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自行验收结果公示
2022-05-19
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依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,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,以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、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北京市大兴区新凤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PPP 项目-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进行验收。
经技术审查、现场检查、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,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,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,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,同意上述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(详见附件)向社会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: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6月16日
联系人:李工
联系电话:13811139125
附件: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
验收意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