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统一服务热线

18610837098

信息公开

首页 > 信息公开 > 

北京清凉谷风景区建设项目自行验收结果公示

2022-08-29

北京清凉谷风景区依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,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,以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、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北京清凉谷风景区建设项目进行验收。

经技术审查、现场检查、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,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,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,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,同意上述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(详见附件)向社会进行公示。

公示期: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7日

联系人:刘工

联系电话:15810938531


附件: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

      验收意见